根据《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》(GB 50444-2008)和《灭火器维修》(XF 95-2015)等相关标准,灭火器的检查周期如下:
一、一般场所
检查周期:每月进行一次检查。
检查内容:包括灭火器的配置、外观、压力指示器指针、附件性能、配置要求、配置场所的环境状况、维修与报废情况等。
二、重点场所
检查周期: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。
检查内容:与一般场所相同,检查频率更高,以确保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。
使用场所:
1. 候车(机、船)室、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。
2. 堆场、罐区、石油化工装置区、加油站、锅炉房、地下室等场所。
三、日常巡检
检查周期:
重点单位:每天至少一次。
其他单位:每周至少一次。
检查内容:配置点、灭火器数量、压力指示器指针、外观、维修标识等。
四、维修与报废
维修周期:
水基型灭火器:出厂期满3年,经首次维修后每满1年需要进行维检。
干粉灭火器:出厂期满5年,经首次维修后每满2年需要进行维检。
二氧化碳灭火器:出厂期满5年,经首次维修后每满2年需要进行维检。
报废年限:
水基型灭火器:6年。
干粉灭火器:10年。
二氧化碳灭火器:12年。
五、检查记录
要求:灭火器的检查记录应予保留,以便随时查阅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 专业技术人员:灭火器的检查与维护应由相关技术人员承担。
2. 及时处置:日常巡检中发现灭火器被挪动、缺少零部件或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,应及时处置。
3. 维修与报废:需维修、报废的灭火器,应由灭火器生产企业或专业维修单位进行处理。
国泰灭火器